时间:2024-03-27 13:32:04 编辑:
(一)、工作人员工作年限满1年、满10年、满20年后,从下月起享受相应的年休假天数。国家规定的探亲假、婚丧假、产假的假期,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。
参加工作满一年不满五年的员工,每年休假5天。参加工作满五年不满十五年的员工,每年休假10天。参加工作满十五年不满二十五年的员工,每年休假15天。参加工作满二十五年以上员工,每年休假20天。
参加工作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,每年休假期为3天。
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。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。 第三条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,年休假5天;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,年休假10天;已满20年的,年休假15天。
根据《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》规定,探亲假天数从20到45天不等:职工探望配偶的,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,假期为三十天;未婚职工探望父母,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,假期为二十天。
法律主观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》的修正案(草案)第二十六条规定:“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,除法律、法规规定外,延长女方生育假60天,给予男方护理假20天。生育假、护理假视为出勤,工资福利待遇不变”。
奖励的产假: 根据《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》第三十三条实行晚婚的,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20天;已婚妇女晚育的,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30天,给予男方护理假15天。
法律客观:《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》第二十四条 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,除法律、法规规定外,延长女方生育假六十天,给予男方护理假二十天。生育假、护理假视为出勤,工资福利待遇不变。
四川产假国家规定是享受158天产假,根据《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》第规定,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,延长女方生育假60天,给予男方护理假20天。生育假、护理假视为出勤,工资福利待遇不变。
四川产假国家规定是什么?四川产假国家规定是享受158天产假,根据《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》第二十六条规定,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,除法律、法规规定外,延长女方生育假60天,给予男方护理假20天。
1、参加工作满五年不满十五年的员工,每年休假10天。参加工作满十五年不满二十五年的员工,每年休假15天。参加工作满二十五年以上员工,每年休假20天。以上年休假均不包括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。
2、根据新规定,2023年起,国家规定的法定假日将从现有的3天增加至5天,即春节、清明节、劳动节、中秋节和国庆节(端午节取消)。
3、年国家法定节假日是元旦、春节、清明节、劳动节、端午节、中秋节和国庆节。元旦:2022年12月31日至2023年1月2日放假调休,共3天。春节:1月21日至27日放假调休,共7天。
4、年的法定节假日包括:元旦(1月1日)、春节(2月10日至2月16日)、清明节(4月4日)、劳动节(5月1日)、端午节(5月31日)、中秋节(9月28日)、国庆节(10月1日至10月7日)。
5、年法定节假日共有11天,其中包括元旦1天,春节3天,清明节1天,劳动节3天,端午节1天,中秋节1天,国庆节3天。
6、元旦:2022年12月31日至2023年1月2日放假调休,共3天。春节:1月21日至27日放假调休,共7天。1月28日(星期六)、1月29日(星期日)上班。清明节:4月5日放假,共1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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